关于无人机补贴要求
发布时间:
2022-01-14
关于继续实施引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
苏农机〔2021〕28号
根据文件要求,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时须提供以下材料,
-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
- 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;
- 银行账号;
(四)1套包含产品型号、整机出厂编号(机身编码)、飞控编码的拓印膜,购机组织所购机具后台激活记录;
(五)不少于200亩的作业量证明(生产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作业数据证明);
(六)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;
(七)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凭证;
(八)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证明材料;
(九)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材料;
(十)补贴对象承诺书;
(十一)县级试点细化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按照江苏省无人机补贴文件执行:以上第一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八、九、十一项都有用户自己负责在手机APP上面申请操作或者用户自己提供的资料。第二、十两项有销售责任人提供给终端用户。第七项需要用户缴纳100元,汇款到极飞公司后,有我公司专门人员负责办理。
从即日起,销售责任人必须明确告知用户无人机补贴申请流程,如果销售责任人没有告知用户,产生一切责任均由销售责任人承担,包含用户投诉、用户反馈当事人没有告知办理补贴流程而耽误申请补贴。
二0二二年一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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